2024年河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

钊华有课 2023-11-21 23:22:00 浏览量0 评论() 收藏() 分享

河南大学创立于1912年,始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首任校长为林伯襄先生,校园选建于河南贡院旧址之上。后历经中州大学、国立开封中山大学(又称国立第五中山大学)、省立河南大学等阶段,1942年升格为国立河南大学。1952年院系调整,部分院系或独立建校或并入兄弟高校,校本部更名为河南师范学院。后又经开封师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等阶段,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2008年10月,学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7年9月,学校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学校再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11年来,学校恪守“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校训,形成“团结、勤奋、严谨、朴实”的校风和以“百折不挠、自强不息”为核心的大学精神,培养70多万名各类人才,为教育振兴、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作出突出贡献。河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政策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最新动态。

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待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布。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河南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河南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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