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相关工作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考生资格:明确了参加考试的考生资格,包括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及通过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国(境)外学位获得者等。
考试科目:规定了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详细说明了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等。
考试时间:明确了202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时间安排,包括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具体时间。
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评卷:规定了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评卷的具体安排,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地点等信息。
成绩查询:说明了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其他事项:对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及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考生资格: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考试科目:
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大纲见附件1。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考试时间:2025年5月18日(星期日)
考试报名:2025年3月10日至23日
成绩查询: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和信息平台查询
工作要求: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要精心组织,协调,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本地区各项考试工作的措施落实和顺利进行。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试管理,加强人员培训,落实责任监管,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