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

钊华有课 2024-01-15 18:04:47 浏览量0 评论() 收藏() 分享

【招生方式】

金融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政策,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一律在招生期间进入研招网填报信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通过后参加统一入学考试,包括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和复试两部分。

【录取原则】

1、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3、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非原创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图标 学历提升免费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