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公布 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完善留学服务体系,经广泛征求意见,我中心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2018年1月发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现予以公布
正式施行!教育部留服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有修改:为进一步规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完善留学服务体系,经广泛征求意见,我中心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2018年1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