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MBA专业学位研究
为规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促进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在职研究生网讯:北京邮电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确定我校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