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语言文学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专业 根据《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为了平衡学科,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需要,2012年我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专业接收部分调剂考生。 一、接收调剂生条件 1、所接受的调剂生应本科毕业于“985工程”大学,调剂学生必须满足调剂条件。 2、调剂考生分数必须同时符合2012年国家初试合格线和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即文学类总分不低于350分,单科不低于58分(总分150分的单科不低于87分)。拟调剂考生名单需经研究生招生办审核后,方能进行调剂。 3、报考专业须为相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将调剂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114室。邮编610064,收件人:陈东或韦足梅,联系方式:028—85410020,85412160,接收调剂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3月30日。 寄送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学生证(在校生)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历届生)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报考第一志愿学校所打印下载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调剂申请书,各类获奖证书及资格证书等。 2、若初审合格,学院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择优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具体事宜见我院网站通知,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韦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8—85410020,8541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