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经济学院2012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钊华有课 2012-04-05 02:16:30 浏览量0 评论() 收藏() 分享

我院今年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将我院2012年有关调剂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2012年的优惠政策尚未出台,以下是2011年的优惠政策,供参考)          1、申请调剂到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应用型研究生,享受公费待遇(免收学费,发放普通奖学金)。          2、“985”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考“985”院校专业课成绩达到85分(按百分制计算)以上的其他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均享受公费待遇。          二、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区初试合格资格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经济类、管理类专业)。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三。          4、学术型专业(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可调剂到对应的应用型专业。          三、调剂的基本程序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立即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上填报调剂申请。          2、请填写好《长江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生调剂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yjsc.yangtzeu.edu.cn),将此表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并保持联系。          3、收到调剂申请表,经我院审核后,如符合我院复试条件,我院将以电话、 Email 或网站公布的方式通知考生前来参加复试。复试前必须交调剂保证金(入学后退还本人),调剂保证金请在复试时带来,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4、我院将按网上考生提交调剂申请顺序,结合考生初试成绩排定次序,根据研究生学院的要求发出复试通知。同时给确定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单位发出调档函。接受调剂的考生须敦促第一志愿单位将考生档案第一时间寄到我校研招办。          5、复试科目及要求(可从长大研究生学院网上招生信息栏里“2012年长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看)。          6、复试结束后,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以考生试卷到达为准录取考生。          7、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招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并在24小时内回复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调剂专业及名额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0716-8066376;Email:janny07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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