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 钊华有课
选课中心
首页 博士 硕士 专本科 找学校 找专业 找课程 招生资讯
北京分站
天津 重庆 上海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更多
考研信息 有问必答
在职研究生在职硕士专升本在职博士
  • 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复核工作的通知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复核工作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和举措,同时也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机制,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 教育部
    • 关于
    • 做好
    • 中外
    • 合作办学
    • 机构
    • 项目
    • 复核
    • 工作
    • 通知
    2025-04-28 02:24:32
  •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自《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国家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方针的指引下,中外合作办学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

    • 教育部
    • 关于
    • 当前
    • 中外
    • 合作办学
    • 若干
    • 题的
    • 意见
    2025-04-28 02:24:19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

    教外综[2007]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我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 教育部
    • 关于
    • 进一步
    • 规范
    • 中外
    • 合作办学
    • 秩序
    • 通知
    2025-04-28 02:24: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教育部令第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04年3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 周济二00四年六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外
    • 合作办学
    • 条例
    • 实施办法
    2025-04-28 02:23:5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外
    • 合作办学
    • 条例
    2025-04-28 02:23:29
    • 共5条
    • 1
  • 关于我们
  • 业务合作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在线报名
  • 意见反馈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周一至周日8:00-18:00
[24小时在线客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Copyright © 2010-2025 钊华有课 AII Rights Reserverd. 京ICP备2021023411号-3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