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和学校复审,现将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考生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规定条件,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加分申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符合《